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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公园、绿地的室外照明一般原则
来源: | 作者:FUCOLITE | 发布时间: 2021-05-08 | 1700 次浏览 | 分享到:
公园、绿地的室外照明,由于环境复杂,用途各异,变化多端,因而很难予以硬性规定,谨提出以下一般原则供参考:
(1)不要泛泛设置照明设施,而应结合园林景观的特点,以其在灯光下能*充分体现景观效果为原则来布置照明措施。


公园、绿地的室外照明,由于环境复杂,用途各异,变化多端,因而很难予以硬性规定,谨提出以下一般原则供参考:

(1)不要泛泛设置照明设施,而应结合园林景观的特点,以其在灯光下能*充分体现景观效果为原则来布置照明措施。
(2)关于灯光的方向和颜色的选择,应以能增加树木、灌木和花卉的美观为主要前提。如针叶树在强光下才反映良好,一般宜采取暗影处理法;阔叶树种白桦、垂柳、枫树等对泛光照明有良好的反映效果;白炽灯包括反射型卤钨灯却能增加红、黄色花卉的色彩,使它们显得更加鲜艳,使用小型投光器会使局部花卉色彩荟丽夺目;汞灯使树木和草坪绿色鲜明夺目等等。
(3)对水面、水景照明景观的处理,注意如以直射光照在水面上,对水面本身作用不大,但却能反映其附近被灯光所照亮的小桥、树木或园林建筑呈现出波光粼粼,有一种梦幻似的意境。瀑布和喷水池可用照明处理,显得很美观,不过灯光须透过流水以造成水柱的晶莹剔透、闪闪发光。所以,无论是在喷水的四周,还是在小瀑布流入池塘的地方,均宜将灯光置于水面之下。在水下设置灯具时,应注意使其在白天难于发现隐藏在水中的灯具,但也不能埋得过深,否则会引起光强的减弱。一般安装在水面以下30~100mm为宜。进行水景的色彩照明时,常使用红、蓝、黄三原色,其次使用绿色。某些大瀑布采用前照灯光的效果很好,但如让设在远处的投光灯直接照在瀑布上,效果并不理想。潜水灯具的应用效果颇佳,但需特殊的设计。
(4)对于公园和绿地的主要园路,宜采用低功率的路灯装在3~ 5m高的灯柱上,柱距20~40m,效果较好。可每柱两灯,需要提高照度时,两灯齐明;也可隔柱设置控制灯的开关,来调整照明;也可利用路灯灯柱装以150W的密封光束反光灯来照亮花圃和灌木。在一些局部的假山、草坪内可设地灯照明,如要在内设灯杆装设灯具时,其高度应在2m以下。
(5)在设计公园、绿地、园路等照明灯时,要注意路旁树木对道路照明的影响,为防止树木遮挡可以采取适当减小灯间距,加大光源的功率以补偿由于树木遮挡所产生的光损失,也可以根据树形或树木高度不同,在安装照明灯具时,采用较长的灯柱悬臂,以使灯具突出树缘外或改变灯具的悬挂方式等以弥补光损失。
(6)无论是白天或黑夜,照明设备均需隐蔽在视线之外,**全部敷设电缆线路。
(7)彩色装饰灯可创造节日气氛,特别反映在水中更为美丽,但是这种装饰灯光不易获得一种宁静、安详的气氛,也难以表现出大自然的壮观景象,只能有限度地调剂使用。